发布时间:2017-01-18来源:晶报作者:晶报
国家工商总局1月11日出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该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还有十天就过春节啦!
你准备好了么?
随着年味越来越浓,
各类年货、礼品、餐饮、旅游等
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
消费增多往往伴随消费纠纷的增多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春节消费五大警示
想要顺顺当当的过个新年
这几个“大坑”一定要记得避开哦!
1理性购物避免冲动
为促进节日消费,商家的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选购年货时,切莫被低价冲昏了头脑,盲目消费。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购买商品或服务后要 主动索取票据证明并妥善保管,发现质量、服务等问题,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要及时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到付包裹认真验货
随着节日销售的走旺,快递物流业务量也增大,不少骗子利用消费者不当面验货的习惯,向消费者寄送空包裹或劣质商品,然后利用快递到付业务对消费者进行诈骗。因此,消费者在接收物流包裹时,一定要核验是否为自己网购的商品, 不要接收来路不明的快递,特别是对于需要到付的包裹,接收人或者代收人最好当面拆开包裹验货,防止上当受骗。
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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