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7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
深圳市公安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于2016年4月5日开始,每周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数,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平安深圳”建设。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公安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于2016年4月5日开始,每周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数,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平安深圳”建设。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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