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家标准”大鹏新区分步推进民宿纳管

发布时间:2017-03-29来源:大鹏网作者:古亮宇

在“国家标准”与“大鹏标准”存在部分差异的情况下,新区决定对民宿纳管限期进行延期。

大鹏较场尾民宿

深圳新闻网大鹏讯(记者 古亮宇 通讯员 罗海铭 报道)因民宿管理的“国家标准”近期出台,大鹏新区原定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的民宿纳管工作,确定延期分步进行,确保行业稳定发展和纳管工作有序推进。

据悉,2017年2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通知》(以下简称《防火导则》),提出了民宿管理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农家乐(民宿)的界定,以及防火安全管理、住房结构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标准和要求与《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存在差异。如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而《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对民宿的标准确定为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建筑物不超过6层、床位总数不超过30张。同时《防火导则》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与新区现行的《大鹏公安分局民宿管理消防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在“国家标准”与“大鹏标准”存在部分差异的情况下,新区决定对民宿纳管限期进行延期。

自2016年底新区政法办与消安委办牵头推动民宿纳管后,各职能单位与民宿行业协会为将新区所有民宿纳入规范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各办事处与民宿行业协会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行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将民宿纳管的重要性与纳管方式普遍告知新区的民宿经营者,提高了民宿经营者主动规范纳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了公众对民宿纳管的知晓率与支持度。

为更加稳妥推进工作,目前新区有关部门正组织专家对《防火导则》与《管理办法》的适用性与可行性进行科学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分步推进民宿的整治纳管。下一步将建立更完善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行业主管职责在2017年底前对民宿开展集中性清理整顿,保障民宿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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