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再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7-04-04来源:大鹏网作者:古亮宇

为切实加大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综合执法局对三个中队的职责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实现了多头执法向综合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执法方式转变。

深圳新闻网大鹏讯(记者 古亮宇 通讯员 范秀蓉 吴小敏 报道)近日,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召开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工作部署会,为进一步推进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吹响号角。

“2016年新区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设立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是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介绍到。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是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直属机构,整合了新区葵涌生态建设管理所、大鹏生态建设管理所和南澳生态建设管理所,内设生态资源环境监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主要承担新区范围内生态环保、水务、林业等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加大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综合执法局对三个中队的职责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与细化,实现了多头执法向综合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执法方式转变。

转变管理方式

环保执法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过去新区是实行属地管理,但随着经济发展,各辖区行业管理资源分布不均衡。因此综合执法局创新管理模式,由属地管理向行业管理方面转变,根据行业性质来进行监管,生态资源环境监察一中队负责全区工业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水源保护区以及河流的工业污染源的执法巡查工作;生态资源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全区第三产业污染源(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的执法工作;生态资源环境监察三中队负责办理新区水务执法、林业执法案件以及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执法巡查。

创新联动机制

新区目前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施工造成水土流失现象时有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开发建设中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责无旁贷。同时,新区森林资源丰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给林业执法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可见,新区生态资源保护任务繁重,给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这一问题,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指出了解决路径:“我们计划建立联动机制,做好环保执法、水务执法、林业执法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东部警察大队的有效沟通和联动,必要时可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借力专业机构

生态资源环境监察是一项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力量不足,全区污染源分布较广,要怎样更好地全方位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责?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将方向放在引智借力上,希望将“第三方”引入环境污染治理,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人力智力优势,提高环保专业技能,增强环境执法监管的社会公信力。例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梳理新区的在管污染源,重点关注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新区第三产业较多,可引入专业机构开展有关调查等。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强调,我们面临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认真履职尽责,为新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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