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7来源:壹深圳作者:壹深圳
交警部门发布任何消息,都会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发布,而不会简单以这种朋友圈流传方式发布。官方发出的消息用词严谨,只会使用专业的术语,并不会出现类似“最新通知”/“最新政策”,“有意遮挡号牌”/“顶额处罚”,“所有摄像头”这样的外行话。
关于儿童乘坐副驾驶
根据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不管是单独乘坐抑或家长抱着;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违反上述规定者对驾驶人处300元罚款。
编辑:林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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