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0来源:安居深圳作者:龙岗区住建局
呈祥花园(一期)重点企业员工人才住房合格人员(第二批)签约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在呈祥花园(一期)5号楼架空层进行。
三房208套,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户型可塑性强灵活多变,可以根据业主喜好,适当改造,提升空间使用率。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合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住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其或共同申请入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享受人才租房补贴 。
3、申请人必须就职于龙岗区近两年年度纳税额达50亿以上的重点企业, 且工作地点在龙岗区。
4、申清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
配租要求
1、单身人员一般配租单身公寓房源。
2、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单身公寓或两房房源。
3、项士及以上学历、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专项职业能力一级人员的家庭可配租三房房源。
4、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住房,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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