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5来源:读创新闻作者:任建新
停放多年、占用公共区域的“僵尸车”将被拖移处理或报废,车辆违停在人行道将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李强表示,机动车停放人行道会对行人通行造成不便,属于“违停”,不少行人会因此走到行车道上,造成安全威胁。
△ 违停车主接受交警处罚。
4月24日起,深圳交警对“僵尸车”、“违停人行道”行为开启“严查模式”。停放多年、占用公共区域的“僵尸车”将被拖移处理或报废,车辆违停在人行道将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24日上午,记者在红岗路1068号看到,一辆车身破烂的无牌“僵尸车”停放在路边,车身多出破烂受损,上有“清水河兄弟轮胎店”字样,轮胎瘪气,方向盘、驾驶座上铺满了厚厚一层尘土,车厢里陈列一台工业用的机器,旁边还有一瓶新机油。
△ 交警在处理僵尸车。
现场正在执法的罗湖大队笋岗中队民警林锡虎告诉记者,该辆车已经在此停放4年之久,其最后一次年审是在2016年6月。目前来看该“僵尸车”已经被当做仓库,车厢里的机器有近期动用的痕迹。因车辆无牌,按照规定,交警将依法将其拖至扣车场,同时向社会公告3个月,期间无车主认领将按规定强制报废。
记者随后赶到福田区八卦三路,同样看到一辆牌为粤B的白色面包车停在靠右边的车道上,车胎瘪气,车内外陈旧脏乱,驾驶座与副驾驶上丢满了垃圾。
现场执法的福田大队上步中队副中队长李强告诉记者,该车在此停放了几个月,加上本次违停共有7个违章未处理,最后一次年审为2015年9月2日,到目前为止有效期已过,车主登记名为“深圳市多鑫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规定,交警将把该车拖移至红树林扣车场,同时车主办理完7个违章和年审后将车领走。
△ “僵尸车”被拖走。
据了解,因长期停放,不少“僵尸车”被当做仓库来使用,甚至有“僵尸车”被人用来养羊,不仅霸占道路等公共资源,还有损市容市貌。为此市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联合开展整治清理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以及“僵尸车”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违法,该行动于4月24日正式步入“严查阶段”。
△ 车辆违停人行道。
同期严查的还有“违停”行为。24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八卦四路的“顺丰速递”门外看到,一辆粤B牌的白色车正停靠在“马路崖”上,车身横跨车行道和人行道。按照规定,交警对该车车主现场作出“1000元罚款、不扣分”处罚。对此车主虽接受了处罚,但仍有怨言,他表示,自己是因为没有车位,临时停靠几分钟,没想到就被处罚了。
△ 车辆违停人行道被处罚。
李强表示,机动车停放人行道会对行人通行造成不便,属于“违停”,不少行人会因此走到行车道上,造成安全威胁。以盲道为基准线,其与行车道之间的路段属于“人行道”范围,禁止机动车停放。
读创记者 任建新 文/图
编辑:林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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