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9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古亮宇
5月9日上午,经过两日的观察,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组织对绿海龟进行放生。
绿海龟经过两日观察后放回大海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古亮宇 通讯员 袁丽娜 报道)5月6日中午12:46,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渔政大队值班人员接到市民李先生来电,称在大鹏新区咸头岭红岸海域发现一只海龟搁浅,请求渔政大队前去解救海龟。
接报后,渔政大队迅速组织值班人员赶往现场。经核实,该海龟为绿海龟,长约50厘米,被列入《华盛顿 公约》CITESⅠ级保护动物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04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小海龟表面看上去没有受伤,但精神状态不太好,直接放生存活率较低,经咨询广东海洋大学的相关专家意见后决定观察几天再行放生。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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