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5来源:深圳全攻略作者:索米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半年过渡期: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敲黑板!以下几点很重要
这样就不记分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在省内发生且未落实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过渡期内处理了,可以不记分。
重点地区、车型和严重违法行为除外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广东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都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
以下是6种常见的,
以前可能不执行扣分,
但1月1日后执行扣分的违章类型:
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有人会以为,
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记分。
这是错误的!
从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都要全面记分!
过渡期间处理不记分的,
只是说2013年至2016年的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许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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