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不要羡慕!第一季度深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0天!

发布时间:2017-05-16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范萌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今天公布了我市2017年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空气环境优良天数为90天

盐田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布吉河、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其它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布吉河水质明显改善,王母河水质有所改善;皇岗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减轻,观澜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西乡河、龙岗河和坪山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盐田河、大沙河和凤塘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茅洲河、深圳河和新洲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沙湾河(罗湖)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全市辐射环境状况良好,全市各监测点位的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正常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上下涨落,未出现异常;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结果处于正常水平。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10宗

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445项。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10宗,罚款总金额5926万元。对3家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9家违法企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

全市处以100万元罚款的环境违法案件共9宗,分别是深圳市源佳誉钛金工艺有限公司、深圳市铭鑫华钛金科技有限公司(2次)、深圳金源印制电路有限公司、深圳市鸿运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金源印制电路有限公司、深圳市佳达家私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龙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万隆家具(深圳)有限公司因未经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和生产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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