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共享汽车并且超载 小伙子你摊上大事了!

发布时间:2017-06-08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经济已经慢慢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7日,侦查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嫌疑人白某浪立案侦查,并做出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拘至宝安区看守所。

深圳新闻网讯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号发文《醉酒驾驶共享汽车并且超载,小伙子你摊上大事了!》,全文如下: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经济已经慢慢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而昨天(6月6日),深圳交警查获首例使用共享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涉嫌危险驾驶案件。

共享汽车怎么和危险驾驶沾边了?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2017年6月6日23时55分许,深圳交警龙华大队民警在龙华区民治街道梅坂大道银湖谷路段,设卡查车时现场抓获粤B0M63J小车驾驶员白某浪,吹气106,移交至侦查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侦查大队接受此案后,经检验鉴定机构验血白某浪血液乙醇含量为102.67(即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102.67毫克),达到危险驾驶立案标准。

据民警调查得知,白某浪,是一名90后的淘宝店主。当晚白某浪与朋友共三人在烧烤店吃饭喝啤酒。后来在店门口看到一辆共享汽车,就用app开启车辆,驾车载两个朋友准备前往梅花山庄,行经梅坂大道被查获。

白某浪称,自己也是第一次使用共享汽车。该共享汽车所属深圳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人数2人。实际载3人(超载50%)

7日,侦查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嫌疑人白某浪立案侦查,并做出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拘至宝安区看守所。

交警提醒

嫌疑人白某浪,超载并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一至六个月的拘役刑罚。相比其他的醉驾司机,他超载一人(50%),或要接受更重一些的判决结果。

超载并且醉驾

这位年轻的司机真是“艺高人胆大”

但是生命不可以重来

安全驾驶,要永远铭记于心

编辑:许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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