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现网上办理大学毕业生实名登记 申补贴更方便!

发布时间:2017-06-20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人社君

2017年起,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互联网+”办理模式,符合条件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直接通过 小微企业招用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的政策扶持有:

一次性就业补贴(应届毕业生专享)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

(注:毕业年度已签订三方协议或已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需要先实名登记。)

一次性招用补贴(中小微企业专享)

中小微企业招用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招用补贴1000元/人;

一年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专享)

小微企业招用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三年期社保补贴(初创企业专享)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初创企业招用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人力资源机构专享)

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帮助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临时生活补贴

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获得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

这么多福利,

真是让人蠢蠢欲动,

那要怎么样才能这些让人心动的福利呢?

申办资格

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并且属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也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此外,本市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现在也可参照本市高校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以及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了。

如何办理

在线办理方法

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官方网站

在个人用户位置进行注册

点击“深圳人社”公众号菜单栏“微就业”页面,点击“实名制登记”,即可自助进行实名登记啦!

实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深圳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可以选择进行现场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本人前往户籍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窗口办理时应当填报《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提交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户口本)。

大家都看懂了吗?

相信这一举措会大大方便毕业生们的

 

编辑:许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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