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3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深圳交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等情形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在前期试点数据的基础上,将对2017年1至6月份以来涉及《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所列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纳入社会征信。
经过统计,2017年1至6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有14240人,涉及到的违法行为有601338宗。
其中排名前十的违法行为有:
以上这么多人里有你吗?
如果有
你的征信系统将受影响
目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需被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的相关违法数据已提交给合作征信机构,相关信息将以风险提示的形式作为银行、P2P、小微贷等金融机构的参考依据。
蜀黍温馨提醒
市民的征信记录将会对考驾照、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小汽车摇号申请,以后还会对居住证办理产生影响。还可能在你以后的出行、住宿、求职、金融、签证、政务、公共服务等方面受到影响。
所以,各位市民朋友们请文明出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你受到的不仅是一张罚单或是一句警告,更有可能影响你的一生。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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