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6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深圳交警
2017年至今,全市共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6267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1.5%;其中现场执法5584宗,利用闭路电视视频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共683宗。《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驾驶人应当减速行驶,或者按规定让行: (一)行经人行横道;
斑马线前互动礼让
深圳交警倡导广大行人和驾驶员朋友在斑马线上能够互动礼让。
“停一停”
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前,首先要减至安全车速,观察斑马线是否有信号灯,有信号灯的按照信号灯通行,无信号灯的要 停车礼让行人后通过。停车礼让的同时,驾驶人可根据行人行走方向,缓缓挥动左手或右手手掌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招招手”
行人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招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切勿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文明沟通
行人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斑马线,行至停车让行的车辆前方时向驾驶人点头或招手示意,驾驶人同时点头或招手示意,用互动方式共建和谐文明交通。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
不管您是司机还是行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礼让斑马线”做起
编辑:林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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