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自选改革项目取得突破

发布时间:2017-08-25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张连城

昨日,记者从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获悉,2017年新区重点推进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改革项目取得突破。目前鉴定机构已完成机构筹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鉴定评估设备添置等工作,并在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的支持下进入申报程序。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连城 通讯员 谢芳 王巍)昨日,记者从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获悉,2017年新区重点推进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改革项目取得突破。目前鉴定机构已完成机构筹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鉴定评估设备添置等工作,并在市司法局和省司法厅的支持下进入申报程序。

据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负责人介绍,“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黄金法则。而环境损害赔偿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通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对环境损害严重程度作出科学判断,全面厘清污染者应负的责任,为损害赔偿的处罚提供科学依据。为此,新区在2017年推进的3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对标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增体现大鹏特色和大鹏担当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6项改革作为自选项目。据了解,新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将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基础上建立。该监测站成立于2012年,在全国环保系统监测站设置体制中属三级站。

记者了解到,新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成立后,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技术力量和人员配备,将对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生态系统三个类别进行鉴定。检测项目达到49项,检测方法72项。目前,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添置完善了鉴定评估仪器设备,储备了一批行业内优秀专家人才,已具备在深圳市乃至广东省创建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能力。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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