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任性!休闲船舶及休闲渔船晚8点后出海将被查

发布时间:2017-09-14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黎阳

9月14日上午,大鹏新区海上休闲船舶安全宣讲会在南澳召开,新区领导吴华根参加。

大鹏新区召开海上休闲船舶安全宣讲会

深圳新闻网9月14日讯(记者 黎阳 通讯员 李润林9月14日上午,大鹏新区海上休闲船舶安全宣讲会在南澳召开,新区领导吴华根参加。

据了解,本次宣讲会是大鹏新区继成立涉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施涉海安全领域海上休闲船舶联合执法常态机制之后加强涉海安全领域监管的又一项重要部署,其范围将覆盖大鹏新区所有从事休闲船舶的个体及单位(目前新区登记在册休闲船舶共600余艘),分两批共三期在9月14日至9月15日期间进行,新区休闲船舶所有权人、经营人和船长船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共600余人参加了会议,其纵深宣贯力度为新区近年来开展的海上休闲船舶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之最。

会上,大亚湾海事局、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先后就今年以来查处的休闲旅游船舶、游艇、休闲渔业船舶等违法违规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以严明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为主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强调教育,充分展现了新区对涉海安全问题的重视态度和大力打击休闲船舶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平安海区的决心。

派发《海上休闲船舶、游艇和渔船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查处标准及典型案例汇编》

根据《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管理办法》规定,休闲船舶经营人应当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晚上八时至次日六时,或天气恶劣等情况下,不得载客出海航行。

此外,休闲旅游船舶应当取得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检验证书,并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登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休闲渔业船舶应当取得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检验证书,并向渔政管理机构申请船舶登记,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及捕捞许可证。

“全市56个沙滩,有54个集中在大鹏新区。”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吴华根在会上表示,随着海上休闲旅游和运动项目的增多,新区涉海安全管理压力剧增。吴华根要求,要严格贯彻落实海上安全“六个限制”的要求——限制休闲船舶出海时间、限制海上生产经营活动场所营业时间、限制船舶航行速度、限制船舶航行路径、限制登船人员(老人、孕妇、小孩禁止上船)、限制携带和提供烈性酒,禁止一切休闲船舶在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6点期间出海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从严从重严厉处置,力求最大限度降低海上运营风险,全力保障渔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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