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9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李小辉
南澳某中学初二学生罗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麦某,行驶至南澳新大路新大石场路段时,与凌某驾驶的泥头车发生碰撞,事件致罗某、麦某当场受伤。
事故导致摩托车侧翻、泥头车部分受损坏,现场可见明显血迹
大鹏讯(通讯员 廖欣)4月6日22时23分许,南澳某中学初二学生罗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麦某,行驶至南澳新大路新大石场路段时,与凌某驾驶的泥头车发生碰撞,事件致罗某、麦某当场受伤。
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导致摩托车侧翻、泥头车部分受损坏,现场可见明显血迹。随后,警方来到医院了解两名伤者的伤势情况:罗某躺在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初步检查,罗某暂无生命危险;麦某疑似肋骨骨折。了解情况后,警方在医院现场安抚伤者家属情绪,随后约谈涉事公司法人代表及安全主任以及伤者所属学校相关人员。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必须年满18周岁;深圳市禁止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摩托车驾驶人及其乘客应佩戴安全头盔。同时警方也再次提醒,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必须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杜绝逆行”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联合公安分局、各办事处、学校及新区其他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安全管理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
编辑:李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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