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五一开始

发布时间:2018-04-17来源:深圳商报作者:张妍

5月1日中午12点至8月16日中午12点,长达108天的伏季休渔期又要开始了。记者昨日从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获悉,作为全市在册渔船最多的区,大鹏新区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已出台。

大鹏新区2017年10月启动“减船转产”工作。截至目前,已有逾三分之一渔船完成减船转产。 深圳商报记者 李博 摄

【深圳商报讯】(记者 张妍 通讯员 陈佳荣 李敏思)5月1日中午12点至8月16日中午12点,长达108天的伏季休渔期又要开始了。记者昨日从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获悉,作为全市在册渔船最多的区,大鹏新区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方案已出台,“刺钓”捕捞渔船、持有《渔业捕捞渔船辅助证》且从事水产品运输作业的捕捞辅助船、持有《渔业捕捞传辅助证》且为养殖渔排、蚝排及网箱养殖提供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等三类渔船,从即日起至4月20日可申请资源申报“免休”。

大鹏新区是深圳海洋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同时也是深圳的“生态特区”。近年来,新区结合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正在开展海洋功能区划调整,未来将不再保留传统渔业养殖区,亟须对传统渔业进行转型。除了每年进行伏季休渔外,新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于2017年10月正式启动“减船转产”工作。

据了解,新区减船对象为渔业捕捞渔船。优先淘汰废老旧渔船、木质渔船、中小型渔船以及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同时,支持淘汰报废纳入广东省渔业船舶管理系统(第二版)的海洋捕捞渔船和内陆渔船。检验不合格渔船、灭失渔船和渔业船网工具指标亦可纳入赎买范围。

实行“减船转产”前,新区在册渔船为904艘,符合减船标准的渔船有578艘,大部分为近海作业小型捕捞渔船,存在安全隐患多,产能效益低等弊端。截至3月16日,已有307艘经渔民自愿申请、政府赎买成功进行减船转产,已超原在册渔船的三分之一。

为保障伏季休渔顺利进行,新区已成立2018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联合领导小组,负责伏季休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伏季休渔安排,整个新区305平方公里海域,均被列入休渔范围,除钓具外的所有捕捞渔船,均被列为休渔对象作业类型将被禁止。

5月1日中午12点前,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都要回到船籍港休渔,同时还要将捕捞许可证上交集中,将渔网封存。小型渔船因故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由船主或所属社区(渔)委会,向大鹏渔政大队和休渔所在地的渔政大队分别提出申请,经双方批准后,还需由休渔所在地渔政大队逐级上报省总值班室备案。而在大鹏新区进行异地休渔的外地小型渔船,必须停放在南澳月亮湾文明小区指定停泊区,并安排专人留守。

新区2018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联合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休渔期间,拖网渔船不准改为钓具作业;不准以任何借口从事拖贝和潜捕作业;不准用任何方式从事灯光捕鱼作业;休渔渔船不得擅自离岗或转移停泊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同时,休渔期间,港澳籍流动渔船也不得在新区海域内进行捕捞作业。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相关文件,作业类型仅为“钓具”一项的捕捞渔船,可直接列入免休对象。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区在册渔船中没有此类渔船。新区有持有《渔业捕捞渔船辅助证》且从事水产品运输作业的捕捞辅助船、持有《渔业捕捞传辅助证》且为养殖渔排、蚝排及网箱养殖提供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等符合申请免休标准的捕捞辅助船179艘,可从即日起至4月20日自愿申报渔船免休,经过新区经服局组织大鹏渔政大队逐船甄别并确认“免休”后,还需签署《免休承诺书》,公示无异议才能获得“南海免休”旗。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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