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动态

广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4件

记者3月28日从广东省纪委监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省已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广东省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明确要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省纪委监委机关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具体统筹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出台《广东省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作机制》《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十项举措》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职责、建立机制。

聚焦发现问题,该省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巡视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各种方式作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截至目前,共梳理摸排相关问题线索90条。

对于搜集到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进行专项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并落实专人跟踪、销号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省委巡视机构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视重要内容,目前省委巡视组已深入有关地区开展工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件,无论涉及谁,都彻查到底、严惩不贷。”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指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雷霆出击,迅速查实一批典型案件。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部分公安民警因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区分局龙塘派出所原副所长黎伟军、光明派出所原所长温炳声、光明派出所原中队长廖建华被查处;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党委原书记刘永添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继续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决不护短遮丑,对在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工作不力,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时,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记者王景喜通讯员付维国赵杨)

 编辑:古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