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倪晓峰

发布时间:2018-05-29来源:大鹏新区作者:

结合大鹏新区老年人实际状况,规范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设置标准、服务内容、运营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结构清晰、逻辑严密,是一个较好的规范性文件

《大鹏新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家上位规划和意见,比如国家城乡建设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设计样图》、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同时结合大鹏新区老年人实际状况,规范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设置标准、服务内容、运营管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结构清晰、逻辑严密,是一个较好的规范性文件,其特点如下。

一、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办法》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筑场地、建筑面积、服务项目设置、运营办法、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设置明确的标准,可以直接用来指导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创新型

《办法》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策略措施,比如遵循因地制宜原则,社区可以根据自己状况确定不同的建设规模和数量,这就避免了一刀切带来供需双方的矛盾;比如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同时对于民营营利性运营机构给与服务价格的放开等,符合当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发展方向。

三、针对性较强

《办法》还针对当前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比如对于土地较为紧张的城市旧城区,提出其建设规模在不低于前述指标的70%的范围内可以适当调整。比如针对目前招投标政策带来运营上的不稳定因素,提出第一年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中标运营,并且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可以按照原中标结果与原中标供应商延长合同期限,不用重复招投标。

《办法》还可以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上进一步完善。

编辑:古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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