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5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李小辉
大鹏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场所消防管理人员陆某进行行政拘留,同时依法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大鹏消防部门发现一油库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缺乏对基本操作的掌握
深圳新闻网9月5日讯(记者 李小辉 通讯员 苏宇 廖欣)近日,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在对位于葵涌街道一大型油库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油库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仅一人在岗,并且在测试其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悉程度时,该值班人员表现的十分生疏,缺乏对基本操作的常识性掌握。
经调查,该值班人员并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除此之外,该企业还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现象,一旦发生火灾,将极易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大鹏消防部门依法对该场所消防管理人员陆某进行行政拘留,同时依法对该企业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大鹏消防部门提示: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场所,相当于企业消防中枢,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控制室需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数不少于两人,而其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且熟练掌握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及应急处置程序,方可在控制室值班执勤。下一步,大鹏消防部门将继续严查消防控制室无证上岗现象,筑牢企业第一道安全防线。
编辑:欧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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