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N”,大鹏新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发布时间:2018-09-12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欧淑清

出台“1+4+N”系列文件 明确36项重点任务

大鹏新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深圳新闻网9月12日讯(记者 欧淑清)9月12日下午,大鹏新区召开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就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有关行动方案与实践创新项目进行了解读和说明。新区领导王京东、黄晓鹏、曾敬东、王继良、姜红、梁珂、邓小建等参加。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广东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省委、市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面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指出,新区作为全市群众安全感最高的区之一,理应乘势而上,着力从加强党建引领、完善治理体制、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入手,率先构建党委领导有力、组织动员高效、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认可满意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探索经验,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记者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区以最高规格、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最实作风,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公安部门立涉黑案件同比上升66.7%,破案同比上升50%,刑拘人数同比上升28%,纪检部门“打伞”实现零的突破。据第三方测评,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为93.4%和98.43%。

会议指出,要打好这场历时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铁腕扫黑,重拳除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来一次大扫除,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又要着眼长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有力结合起来,标本兼治,边打边建,打建结合,加快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区。

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全面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提高改善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加快平安法治大鹏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同时,要聚焦社区基层,切实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基层治理工作实现整体提升;要强化组织保障,切实以责任落实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出台“1+4+N”系列文件 明确36项重点任务

今年,新区启动了新一轮高质量“美丽大鹏”建设,在注重教育、医疗、交通、住房等硬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城市管理、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等软件,进入软硬件齐头并进的新阶段。会议还部署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法治大鹏建设,基层正风反腐,民生改善等行动计划和若干个实践创新项目,着力提升新区的软环境,不断增强新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就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新区将出台“1+4+N”系列文件。“1”就是实施方案,主要是在面向进行部署,覆盖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起到总纲的作用;实施方案从强化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建设人居和谐生态环境、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规划能力水平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新区实施的36项重点任务。“4”是指四个行动计划,是在“1”的总体框架下,集中力量攻坚的重点领域,是集中实施方案的四梁八柱,分别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正风反腐,法治大鹏建设、改善民生等四个方面的战略行动计划。“N”是打造若干个实践创新项目,是“1”+“4”落地的点,项目多点开花,是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鲜活的示范案例。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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