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安全操作无证电焊?大鹏消防又拘一人!

发布时间:2018-10-10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李小辉

消防部门提醒,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国庆期间,大鹏消防部门清查隐患盲区,确保消防安全

深圳新闻网10月9日讯(记者 李小辉 通讯员 苏宇 廖欣)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全面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环境,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大鹏消防部门不间断排查各类场所,清查隐患盲区,确保消防安全。

10月7日上午,大鹏派出所联合办事处在巡查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人民路41号某加工厂时,发现一工人在使用电焊进行明火作业,周围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加上气温较高,易燃物品堆放不合理,极易引发火灾。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其暂停作业,并要求其提供电焊操作证,然而该工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执法人员遂将该工人何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最终,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人何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发现,何某在未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无电焊操作资质的情况下违规作业。何某对自己违规作业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何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消防部门提醒,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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