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廉】让打击“保护伞”的重拳正中“痛点”

发布时间:2018-10-15来源:晶报作者: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间的黑色关系网和利益链令人触目惊心。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拳如何正中“痛点”,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这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案例显示,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甚至直接组织、领导、参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那么,哪些人易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可见端倪。黑恶势力大都存在通过暴力手段强迫他人等违法行为,为逃避惩处,他们往往费尽心思拉拢处在执法一线的党员干部,处在执法岗位党员干部被腐蚀风险也随之提升。此次通报的五起案例中,因手握执法权而被黑恶势力拉下水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就有三起。

此外,有的审批、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成为黑恶势力“围猎”重点,个别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成为黑恶势力的“同谋帮凶”,甚至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通过为黑恶势力“站台”或“疏通关系”等方式,为其充当“保护伞”,并从中谋取利益。

他们用什么手段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显示,利用自身掌握的权力或影响力,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这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如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有的与黑恶势力的团伙骨干结为“兄弟”,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有的利用自己接触“内部消息”或举报信息的机会,为黑恶势力实施不法行为通风报信、提供关照,甚至成为其“内鬼内应”……

值得注意的是,涉黑涉恶势力往往会采取多种手段,攀附多个“保护伞”。比如,此次公开曝光的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就有56人。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要拔除“保护伞”,就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强化靶向意识,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重点对象,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对那些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同时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编辑:凌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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