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赌场”3年狂敛8.9亿!涉恶团伙30人悉数获刑

发布时间:2018-11-26来源:辽宁长安网作者:

因在赌博网站上输了钱,辽宁辽中一男子想了个翻本的“高招”:与编程“能人”建立赌博网站敛财。3年间,该男子陆续雇佣28人担任多个赌博网站的代理、操盘手和客服,累计吸收赌资8.9亿元。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1月21日,法库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30名被告人最终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周某某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万元。

自建赌博网站狂敛8.9亿

2016年8月,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有一个电脑工作室,制作并操控一个名为“维多利亚”的赌博网站。

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缜密侦查,公安机关收集掌握了该团伙大量的违法犯罪证据。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2月8日,专案组陆续抓获了以周某某为首的30名犯罪嫌疑人。至此,这伙自建赌博网站疯狂敛财的恶势力团伙被警方一举摧毁。

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上显示:该团伙成立于2014年初,深陷网络赌博不能自拔的周某某,结识了有大学文化、会编程设计网站的刘某某,二人一拍即合,由周某某出资,刘某某先后为其建立了“维多利亚”“万鑫”“七彩”“万科”“经典”“泡泡28”等赌博网站,刘某某长期负责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周某某又雇佣马某某、郑某、田某某、李某某等人为其操作代理账号,收取赌资并从事资金结算等工作。

截止到2017年12月落网时,上述赌博网站共累计吸收赌博投注8.9亿余元,仅周某某一人就非法获利3500余万元。

主犯一审被判9年罚金800万

11月21日,法库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判。当日9时,法庭内座无虚席,30名被告人被带至法庭,站满了整个审判区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等30人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负刑事责任。同时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等30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经营时间长,参赌人数众多,吸收赌资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恶势力犯罪,应依法严惩。

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0万,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3500万;被告人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100万元。其余28名被告人因共同犯罪,分别被判处缓刑、1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宣判

宣判

现场:泣不成声“没禁住诱惑”

在案件宣判后,审判区域内不断传出了哭泣声,而本案的编程“能人”刘某某更是当庭昏厥,被法警带出了现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周某某招聘的28名代理、操盘手和客服多是“90后”,年纪最小的只有21岁,三分之一是女性。他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之间多是亲友关系,甚至还有两对是夫妻。明知周某某经营的是赌博网站还受雇加入,都是没禁住高薪的“诱惑”。

判决书显示,在该团伙开设赌博网站期间,协助赌资并从事资金结算等工作的基本工资为3000元每个月,加上提成,月入万元轻松,而担任代理收入更多。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显示,除周某某和刘某某外,案件其他被告人的非法收入少则十几万,多则达数百万元。

延伸: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之际,法库县法院对30人涉恶团伙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对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法库县法院审结的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也是辽宁省已公布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案件审结后,该案的审判长——法库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提示称: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会让参与者产生一种“动动手指就能赢钱”的错觉,也更具迷惑性,社会公众千万不要抱着好奇和侥幸心理去尝试。此外,如果被“高薪”吸引成为赌博网站的“工作人员”,也会因涉嫌犯罪而锒铛入狱。

编辑:凌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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