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太平间、阻挠拉尸体!黑社会“头目”被获刑20年

发布时间:2018-12-05来源:新安晚报微信公号作者: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12月3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方某甲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首要分子方某甲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禁止从事殡葬行业3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判处被告人方某乙等十人有期徒刑6年9个月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至2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某甲以其注册经营的博爱服务部或方氏殡葬公司为依托,在主要从事殡葬服务业务过程中,为达到称霸一方、行业垄断、攫取高额利润的非法目的,形成了以方某甲为组织者、领导者,高某某、方某乙、张某甲为积极参加者,方某、代某某、张某、杨某、何某、韩某东、谢某某、张某乙为其他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以方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通过滋扰、纠缠、殴打等犯罪活动打压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谋取非法利益,所获利润部分被用来向组织成员支付报酬及支付犯罪活动相关费用。为维护组织利益,方某甲组织、领导上述人员,以前期暴力手段形成的强势地位,向同心殡葬公司负责人柏某某等人按月索要钱款以换取正常经营,实施敲诈勒索3起,勒索现金共计52万元;采取霸占太平间、阻挠拉尸体、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打砸值班室等行为,实施寻衅滋事13起;纠集多人故意毁坏同行柏某某经营的殡仪店财物;聚众殴打柏某某找来协商的许某某等犯罪活动,欺行霸市、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次判决,法院首次适用禁业限制,附加判处首要分子方某甲禁止从事殡葬行业3年。

杨联文 张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编辑:凌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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