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交警大队正寻找11月14日交通事故目击证人

发布时间:2018-12-08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李小辉

望相关知情人士与大鹏交警大队联系,警方将对举报并协助破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希望该名司机速到大鹏交警大队自首。

深圳新闻网12月8日讯(记者 欧淑清)12月8日,记者从大鹏交警大队获悉,11月14日20时许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水头路四海冰厂路段发生一起无号牌摩托车与行人碰撞事故,目前正在寻找目击证人,也希望该名司机速到大鹏交警大队自首。


【寻找目击证人】(速转,有知情者请与警方联系)

2018年11月14日20时许,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水头路四海冰厂路段,一名男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在人行横道行走的行人姚某忠发生碰撞,导致姚某忠脚踝骨折。事故发生后,该名男子离开了现场。根据初步勘察判定,该男子年龄25至35岁,体型偏瘦,身高在173至178CM之间,在发生事故时身穿浅色短袖,且身体左侧有擦伤。望相关知情人士与大鹏交警大队联系,警方将对举报并协助破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希望该名司机速到大鹏交警大队自首。

联系人:邓警官,电话:18033443220  

编辑:欧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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