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20来源:海南政法网作者:

12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符建荣等19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据介绍,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海南西部目前涉黑案件中涉案人数最多、犯罪事实最多的一起涉黑犯罪案件。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等9个罪名。因该案影响较大,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关注。

微信图片_20181219210349.jpg

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

纠集人员实施犯罪活动

被告人符建荣,出生于1992年,绰号“不雷兰扶”、“雷老虎”。早在2012年11月16日,符建荣因犯非法拘禁罪被临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5月4日,符建荣刑满释放后,伙同他人在临高县加来镇某商务酒店等地,以摇鱼虾为赌博方式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同时,纠集被告人谢志豪、符招荣、王永评、虞衡良等人为其赌场服务,并暴力讨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也逐步确立了符建荣的组织、领导地位。

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间,符建荣陆续纠集被告人冼冠龙、陈健峰、冼吉基、谢越海、符祥、符笃优等多名“马仔”,在其指挥和召集下,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追讨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霸占沙场,对瓜菜纸箱、槟榔销售运输车辆进行打砸,企图非法控制加来地区的销售市场,其势力和影响不断扩大,逐渐称霸一方。

该组织人数众多,其中多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无业青年,19名被告人中有12人为刑满释放人员,其中不乏“二进宫、三进宫”人员,另有两人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组织成员均自愿加入该组织,视符建荣为“带头大哥”并服从其安排。谢志豪、符招荣、冼冠龙、王永评等人系组织骨干成员,符笃优、陈健峰、冼吉基、符祥、谢越海等人系积极参加者;李圣阳、符开洪、孙庆礼、王建筑、陈小弟、虞衡良、陈多志等人系一般参加者。为维护组织的稳定,便于管理和笼络成员,符建荣长期租赁一家商务酒店的2间房和其加来新村的家作为聚集点,供团伙成员住宿,安排组织成员吃喝、娱乐等,对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员均给予适当的报酬。

开设赌场、放高利贷

非法获利共80余万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非法获利80余万元。其中,符建荣开设赌场非法获利约45万元、高利贷非法获利24余万元、索取“保护费”非法获利3800元、利用树立起来的威信插手民间土地纠纷获利10余万元,上述部分获利款项用于维持组织生存和发展。

微信图片_20181219210411.jpg

2014年10月,符建荣先后伙同他人在加来镇某商务酒店一客房开设赌场,另一间客房用于存放赌资、同伙休息,营业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许至下午19时许。其间,符建荣指使组织成员王永评、虞衡良、谢志豪、符招荣等人负责放风、买烟、买饭等赌场日常工作,符建荣以每日50至100元向王永评、虞衡良、符招荣、谢志豪等人发放工资。符建荣开设赌场累计时间达90日以上,每天的参赌人员少则7、8人,多则14、15人,参赌人数累计约达630人次以上。符建荣每天获利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累计非法获利45万元以上。

2016年初,被害人谢某向符建荣借款5万元,符建荣扣除8000元利息后,让谢志豪将4.2万元借款交给谢某。之后符建荣多次威胁谢某,随意索要高额利息,因惧怕符建荣的黑恶势力,谢某不断向亲友借钱陆续偿还符建荣利息共计25万元。2016年底,谢某急需偿还亲友借款,无奈再次向符建荣借款10万元,符建荣扣除1.8万元利息后,将8.2万元转账给谢某妻子张某的农业银行账户。此后,符建荣继续威胁谢某偿还高额利息,并逼迫谢某先后签订了10万元、15万元和7.2万借条各一张。2018年2月,符建荣通过其妻子符某燕将借条交给王流东(另案处理),让其逼迫谢某还钱。王流东等人在谢某家用红色油漆喷涂“欠债还钱”后,谢某被逼无奈将15万元交给王流东,事后王流东转交给符建荣。当王流东持7.2万借条再次威胁谢某偿还高利贷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借条。符建荣通过放高利贷给谢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

多次持砍刀蒙面打砸

严重影响当地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符建荣非法获利的款项除了用于维持组织生存和发展,还用于购买砍刀、斧头、蒙面用的绒帽和一把手枪、火药枪等作案工具,供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用。

2016年2月,符聪(另案处理)为了逼走加来镇某服装店老板周某,让其女朋友符某华在该门面经营手机店,便让符建荣打砸该服装店。在符建荣的指使下,谢志豪于2016年2月29日晚上召集符招荣等人,戴上绒帽并携带钩刀、斧头,骑摩托车来到被害人周某经营的服装店,砸坏了该店钢化玻璃大门。之后,谢志豪等人将钩刀、斧头等作案工具放在符建荣家鱼塘附近的一间屋子里。事后,被害人周某因惧怕被迫停业,符聪的女朋友符某华顺利转租了服装店门面,用于经营手机店。

微信图片_20181219210437.jpg

2016年,符建荣见派送槟榔有利可图,为获得某牌子槟榔在加来镇的分销权,遂对派送槟榔的送货员王某进行威胁,致使王某不敢单独到加来镇送货。2016年3月5日13时许,槟榔所属集团临高县区域直销代理商经理林某带领王某等多人到加来镇送槟榔,符建荣看到后,便指使符招荣、谢志豪、陈健峰持械去打砸林某、王某等人送货的面包车。符招荣、谢志豪、陈健峰从符建荣家里取出两把钩刀和三顶绒帽,驾驶一辆摩托车,一同赶到加来镇农贸市场处,找到被害人林某等人送货面包车,符招荣等人蒙面后持长柄钩刀将面包车的多处玻璃、大灯砍烂,并砍击右轮胎。经鉴定,林某被打砸的车辆损失价格为2700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人民群众安全感降低。

团伙自形成来

共实施各类违法犯罪22起

记者从庭审上了解到,该团伙自形成以来,长期公然在临高加来地区持手枪、火药枪、砍刀、斧头、钢管等凶器,多次蒙面实施各类违法犯罪22起,共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和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个别成员还利用组织的影响力,敲诈勒索钱财、故意伤害他人、偷盗电动车等共6起。该组织称霸一方,致使在加来区域内群众生活和经营的被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利益因遭受犯罪,形成心理强制和恐惧,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干扰、破坏了加来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加来镇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下降,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

此次公开庭审,省二中院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公诉机关4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出庭支持公诉,9名辩护人到庭辩护。应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申请以及公诉机关的建议,法庭于庭前召开了庭前会议。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4—5天。(麦文耀 罗凤灵)

编辑:凌安儿

保存|打印

上一篇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检察出手 “砸场子”的恶势力近日受审下一篇青海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4人被判刑!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