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获刑!天津滨海新区“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19-01-11来源:天津政法报作者:

2018年2月,滨海公安汉沽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称,看才村村委会主任史某利(男,汉族,42岁,本市滨海新区人)指使本村闲散人员违规售土、殴打村民,并通过指使人员阻碍施工迫使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

滨海公安汉沽分局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对近几年相关案件进行梳理,进一步收集证据,确定了以史某利为首,史某胜(男,汉族,33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史某望(男,汉族,41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史某忠(男,汉族,37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史某山(男,汉族,34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并对相关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12年9月,史某利通过给村民送米、面、油等生活用品的方式拉选票,当选了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看才村村委会主任,并于2015年8月连任。在担任看才村村委会主任期间,2013年1月底,史某利授意他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了该村清淤工程,而这些人真正目的是出售清淤产生的土,从而获利。清淤过程中,史某利等人违规取土、贩卖,村民代表多次前往清淤现场阻止施工。2013年2月17日,村民刘某、陈某带领镇土地站工作人员前往清淤现场调查取证,负责盯工地的同伙电话通知史某利,史某利等人随后驾车在刘某、陈某返回时将对方拦截,并索要其拍摄的照片。其间,史某利指使他人对两名村民实施殴打,致二人轻微伤。

2016年4月,滨海新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看才村的塔基工程,公司负责人与史某利协商工程及施工用土时,史某利提出由其找施工队承建该工程,在遭拒后相威胁。公司负责人考虑到史某利村长的身份,最终妥协,并将该工程转包给史某利推荐的陈某承揽,史某利从陈某处取得工程利润人民币30万元。2016年7月17日,有人质疑看才村的风电塔基工程及工程用土存在问题,现场看护工程施工的几名本村闲散人员电话通知史某利后,在其指挥下,将其中一名“质疑者”殴打致右眼睑挫裂伤,另一人受伤住院。同年10月12日上午,看才村另一名村民也因同样原因遭到殴打,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其间,史某利提出史某祥等人经常去工地捣乱,再次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殴打,史某祥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该团伙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犯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形成了典型的‘村霸’,严重败坏了基层政权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公开开庭审理史某利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伪证罪一案,这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首例开庭审理的“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运用多媒体技术同步展示证据,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最终,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七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法院对史某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编辑:凌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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