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督导辖区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新区卫监所工作人员督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大鹏讯(记者 黎阳 凌安儿 通讯员 李振康)为进一步引导企业了解掌握本企业存在职业危害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从业人员进行防护,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同时便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了解掌握辖区存在职业危害的基本情况,实现有效管控,近日,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督导辖区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新区卫生监督所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依流程作变更申报:一、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四、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5月27日,新区卫监所共督导企业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18家,首次申报2家。下一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督促用人单位积极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并如实、规范地进行申报和年度报告。对未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报告,或者未按规定作变更申报的,将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查处。
由于机构改革,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网站在关停维护近半年之后,已于4月1日恢复正常。企业可正常登陆http://211.100.47.109/zywsmain/网址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84306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