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昌群 博士,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副会长

《深圳市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管理规定》的解读

一直以来,大鹏新区由于缺乏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立项申请只能从市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中点选,或是按流程申请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受制于新区地理偏远、人口少且密度低等原因,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实施不够理想。

《管理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新区一直没有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的难题,为社区提供了丰富的服务类项目来源,将提升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申请进度和实施效率。同时,《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三类项目来源,包括面向社会征集类项目、新区直属单位和驻新区单位推荐类项目、办事处推荐及申报类项目,扩大了项目来源渠道,将激发社会组织开发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新区社会组织发展。

此外,《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了项目入库流程和项目出库具体情形,建立完善了公开、公平、透明的项目入库和出库制度,加强了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保证了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入库效率和质量。总之,《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将为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民生微实事资金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古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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