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

用好身边“活教材”念好警示教育“紧箍咒”

“我没有过好权力关,进入了以权谋私的误区;没有过好金钱关,成了金钱的俘虏;没有过好社交关,走入了交友的误区;没有过好生活关,滑入了堕落的生活方式……”这是北京市海淀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展厅里播放的腐败分子的沉痛忏悔。

据了解,海淀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位于区看守所监区内,设计有“警示之门、正义之路、警示展厅、汇报大厅”等多个参观环节。

“把警示教育基地搬到‘高墙’内,主要目的是让警示教育在特殊的环境里起到特殊的作用。参观者置身于监区之中,在视觉上、听觉上受到震撼,在心理上被震慑,从而达到更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该基地讲解员王岩介绍,去年以来,先后有中央和市、区258家单位8179名党员干部来此接受警示教育。

近年来,海淀区把加强警示教育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用好身边的“活教材”,念好警示教育“紧箍咒”,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我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给国家造成了税款流失,我的行为既有渎职,又有受贿,已经触犯了法律,我非常后悔……”这是不久前海淀区原地税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张忻在海淀区法院庭审现场作的最后陈述。

此次庭审,海淀区纪委监委组织了100多名党员干部,在法院旁听张忻职务犯罪案件的全过程,使他们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

在场的一名干部颇有感触地说:“亲眼看到被告席上的‘老熟人’,亲耳听到她的忏悔,让我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

海淀区纪委监委明确,凡是涉及到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典型职务犯罪类案件的庭审,都要针对性地安排工作性质相近、岗位职责相近的部门和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庭审,这在该区已经成为一种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

“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海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通讯员王怡)

 编辑:古亮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