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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微腐败”看得见管得了

前不久,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了一份由东洲街道监察办公室开出的《监察建议书》,要求对所辖区域10个卫生服务站的医生是否存在冒用、伪造、滥开处方等情况进行自查。

原来,去年10月,富阳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东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属的建华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闻某利用职权以其下属医生名义伪造药品处方,为自家经营的药店售卖抗生素。很快,问题线索交由东洲街道监察办公室处置。在查处相关问题后,街道监察办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这类问题线索既涉及卫生系统,又涉及街道辖区内的基层站所,放在以前‘上级监督不到、乡镇监督不了’,属于监督空白地带。现在有了双重监督机制,难题迎刃而解。”东洲街道监察办主任蒋柱海介绍。

蒋柱海所说的“双重监督机制”,是富阳区纪委监委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一项探索。“长期以来,对工作地点在乡镇(街道)、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存在着监督盲区,有监督权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管得着看不见’,而关系最密切的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富阳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确保监察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不留白,必须充分利用好乡镇(街道)监察办与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两支力量。

为此,富阳区纪委监委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建立起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各基层站所相关问题线索经区纪委监委授权交办后,可由相应监察办负责调查,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处置,双向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类似的情况,正在杭州各地出现。蒋柱海所在的监察办公室,与全市其他189个监察办公室,正在努力探索基层监察监督的有效方法,让群众实实在在感觉到“家门口的监委”的力量。与此同时,各区县(市)监委在推动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尽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上各出实招。

为解决监察办履职不到位问题,杭州市纪委监委派出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持续跟踪督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尤其在信访举报办理、非中共党员的新增监察对象职务违法但未构成职务犯罪问题处理、新增监察对象违法问题线索全口径纳管和全要素使用监察措施等方面,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确保职责履行到位。截至目前,杭州市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106人次,诫勉谈话256人次,政务处分31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18条。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实践务实管用的办法,不断努力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全覆盖质量,让“家门口的监委”切实为守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站岗放哨。(本报通讯员 白冬冬 刘珺)

 编辑:王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