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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划红线、列清单,严禁公职人员参与民间非法融资借贷活动

深圳新闻网、见圳客户端11月25日讯(深圳新闻网·见圳客户端记者 古亮宇 通讯员 李婷)为严明法纪红线,促进公职人员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有效遏制民间非法融资借贷活动,防范化解基层廉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近日,大鹏新区纪工委联合组织人事局出台《关于严禁公职人员参与民间非法融资借贷活动的“九个不准”》(以下简称《“九个不准”》),为公职人员参与民间非法融资借贷活动列出负面清单、提出硬性要求。

《“九个不准”》抓住公职人员在融资、借款、放贷、转贷等融资借贷活动方面高风险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坚持禁字当头、立规矩红线,主要包括:不准组织、从事、参与非法融资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准组织、从事、参与民间高利放贷活动,不准从事以贷养贷或其他违规营利活动;不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资金,从事高利转贷活动;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投资或出借资金等形式获取高额收益回报等九个方面。

据新区纪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活动的兴起,行受贿手段也随之不断翻新。近期新区查处了个别公职人员利用低息融资、高息放贷等民间融资借贷形式进行利益收受、变相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该种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滋生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大鹏新区纪工委瞄准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九个不准”》,目的就是划清行为界限,防患于未然,推进廉政防控关口前移,防范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切断利益输送链条。


 编辑:凌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