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免除租金名单予以公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4月2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凌安儿)日前,记者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获悉,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该局将免除租金名单予以公示,市民可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查看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除租金对象

(一)单位承租户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

(二)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的其他个人承租户(详见附件2)。

二、免除租金时间

免除租金时间为2020年2月、3月。

三、免除租金名单公示

(一)从2020年4月2日至4月9日,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存有异议的承租户,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复核申请,或将相关证明材料快递到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咨询电话:0755-28336592)。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如进一步核查发现承租户不符合免除租金条件,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取消其免除租金资格,并补收已免除的租金。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4号楼4111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333763。

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2020年4月恢复托收所有住房租金。不属于免除租金对象的2月、3月租金将在4月一并补收。

(二)免租对象已提前交纳2020年2月、3月租金的,已交的租金予以抵扣之后正常月份租金,退房时仍有剩余款项的予以退还。

(三)属于免除租金对象的单位承租户,由承租单位负责免除入住职工2月、3月租金。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李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