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区属国企与社区集体经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合作新范本

7月29日上午,大鹏新区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葵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7月29日(记者 周维朕 通讯员 王滨华 骆牛津 报道)7月29日上午,大鹏新区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葵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新区区属国企与社区股份公司第一次在土地开发领域进行深度合作,是新区国有资产与集体经济在共同发展道路上的一项重大举措。大鹏新区领导孙晓杰、夏东出席仪式。

此次签约合作地块东临葵涌门户广场、南至金岭西路,西侧和北侧紧贴葵涌环城西路,面积14851.5平方米(具体以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使这块近10年未能进行开发利用的土地按下“加速键”,旧貌换新颜。

“ 这是大鹏新区区属国企与集体经济的第一次合作,将进一步推动新区集体经济和国营企业共同发展,为新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坝光公司董事长闵红文表示。

据悉,新区坝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新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为要求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坚持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在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物业运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深圳市葵联投资有限公司由葵涌办事处9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联合成立,是葵涌党工委、办事处全面探索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推动集体经济走向多元化经营的杰出代表。

[责任编辑:林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