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梅 副教授 博士

近年来,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和生产作业的灵活补充形式

近年来,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作为社会公共服务和生产作业的灵活补充形式,其需求不断增多。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空间大,在抢抓“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的同时,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充分认识到严格管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对优化新区城乡治理的重要意义。

2019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建筑规划管理的通知》和《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均明确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适用范围、审批条件和审批资料以及配套监管等要求。因《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鹏综执规〔2018〕1号)将于2021年7月到期,因此,为做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的衔接,原实施细则需要修订后重新发布。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规范大鹏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监督、管理行为,做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审批管理工作,提高大鹏新区的城乡规划治理水平,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1年6月25日施行,有效期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鹏综执规〔2018〕1号)同时废止。

《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修订,旨在建立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管理制度,鼓励大鹏新区城乡土地合理规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使用,提升新区城乡生态协调发展质量。

整体来看,《细则》共六章四十九条,主要从总则、职责分工、临时用地、临时建筑、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六个章节详细说明了管理操作细则。《细则》重点阐明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申请情形、申请条件、核查审批、使用期限等处理方法,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申请、核查、审批和监管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细则》紧密结合大鹏新区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工作实际,对政府承办部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总体来说,《细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鲜明亮点:

一是明确责任,划分工作主体。《细则》明确了新区管委会及其直属机构、新区查违领导小组、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新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同配合,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可操作性以及约束性。在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申请、核查、监管、土地复垦等工作中,围绕事项协同分工的方法机制保证了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工作内容清晰,既突破了职能部门边界又达到工作协同优化,是典型的大数据背景下先进工作理念。

二是严格把控,核查审批条件。土地规划领域历来是腐败问题高发领域,监管不力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党纪国法,甚至导致国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细则》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约束和管理,申请临时用地应遵循依法申请、节约集约、保护耕地、合理使用的原则,相关部门的审批应严格按照规划控制、节约土地、功能管制和保护生态的原则,并且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对占用基本农田和农用地的情形以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等程序性要求作了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审议把控。这一举措在大鹏新区城乡规划领域树立了程序正义的范例,推动相关单位在大胆创新工作之余尊重制度、规则和监督,做到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三是依法监管,保证规范使用。在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使用过程中,应确保使用操作规范化进行,规范使用的重点包括依法使用和安全使用。在依法使用方面,《细则》要求依法对用地单位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防止违规使用和违规建设,通过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合理使用。此外,《细则》明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及使用费测算依据,增加耕地占用税的有关事项说明,明确缴纳期限要求,并根据《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深圳市地价测算有关规定计收临时用地使用费。涉及缴纳耕地占用税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办理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书面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完税手续,并在完税后5日内将完税凭证复印件交予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通过法律约束,对用地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也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在安全使用方面,《细则》遵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用地单位作为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并规定各办事处应进行日常巡查,进行质量、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安全措施的提出增强了监管与使用过程的安全意识,敦促了政府相关部门与用地单位的安全运作。

总之,《深圳市大鹏新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实施细则》是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的细则文件,有统筹,有落脚点,反映了大鹏新区相关部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干事业精神和面貌。

[责任编辑:周维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