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2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林玟珊
近日,我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局长冯江(正处级)受贿案,一审获判。被告人冯江在担任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副局长、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规划用地调整、置换土地选址、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房产纠纷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万元、港币220万元、美元2万元。
深圳新闻网7月12日讯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局长冯江(正处级)受贿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冯江在担任深圳市规划局龙岗分局副局长、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规划用地调整、置换土地选址、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房产纠纷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4万元、港币220万元、美元2万元。
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林玟珊
上一篇前海多家门店一周只卖一套房 投资基本绝迹!下一篇盐田区有家香港风味小吃店 全国各地吃货都慕名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