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和谐幸福,关系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近年来,大鹏新区积极打造深圳东部教育高地,通过“以事定费”改革、集团化办园等措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是公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均衡。新区的民办幼儿园在园舍建筑、教学教研、设施投入等方面与公办园相比差距较大,办园条件和整体办学质量不高,影响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整体水平,成为制约新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短板。为促进新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公益、普惠发展,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根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大鹏新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申报与认定、扶持政策与经费管理、办学管理与绩效考评及附则等五章。《细则》遵循“完善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的原则,重点阐明了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与认定、扶持政策与经费管理以及办学管理与绩效考评。具体来说,《细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一是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条件和具体审核流程明确。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应当符合规范安全办学、收费规范合理、坚持科学保教、依法聘用教职工、保障教职工待遇以及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等条件;认定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整改、认定、公示、承诺等程序。二是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力度大、经费管理清晰。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为认定后自当年9月起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补助标准。普惠性幼儿园的补助经费,应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开展师资培训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等其他用途。此外,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要求向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普惠性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按照规定公开。三是普惠性幼儿园办学管理与绩效考评设置合理。普惠性幼儿园应依法治园,科学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和教师专业水平,提供公益、普惠、优质学前教育服务。此外,普惠性幼儿园园长应当接受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考评,承担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的相关责任;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学年末对普惠性幼儿园履行办学承诺的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激励普惠性幼儿园优质发展,逐步缩小与公办园的差异。
《细则》的出台,是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学前教育政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不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品质,推动大鹏新区学前教育普惠、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服务民生、服务强国战略越走越稳,具有长远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