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申报条件放宽(申报攻略)

发布时间:2017-04-01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深圳社保

那么如何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去哪里申请呢?

 

  三、受理

  社保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申请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收到材料补正通知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作放弃申请。

  四、核对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辖区社保分局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对相关材料、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不符合条件或者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正在对申请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的,核对不予通过,并书面告知申请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

  五、公示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核对通过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名单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

  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者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定点的,确定为拟新增定点机构。

  六、签约

  公示结束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时与拟新增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85号深圳市人才园5楼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综合业务处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在公示后半年内不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作放弃申请。服务协议期间有新增约定事项的,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附:受理申请的社保机构情况一览表

(来源:深圳社保)

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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