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抽检14批次不合格充电宝 用了可能起火爆炸!

发布时间:2017-05-16来源:读特客户端作者:何泳

14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布了有关2016年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报告,抽查发现查处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存在起火、爆炸的危险,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布了有关2016年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报告,抽查发现查处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存在起火、爆炸的危险,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5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3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专家主要对便携式移动电源的常温外部短路、过充电、强制放电、低气压、挤压、热滥用、重物冲击、跌落、高温、防火防护外壳的材料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重物冲击和防火防护外壳的材料。

重物冲击和防火防护外壳的材料主要考察哪方面呢?如果不合格又将有什么危害?重物冲击是考察移动电源内部电池在承受外力冲击时是否会导致电池内部短路,如果发生内部短路又是否存在起火、爆炸的危险。如此项目不合格,则其在遭受外力冲击时有可能发生起火、爆炸,严重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火防护外壳的材料是考察移动电源的外壳在移动电源内部电池发生起火时,能有有效地阻止火焰的蔓延,防止灾害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如此项目不合格,则在移动电源内部电池发生起火时,外壳不能有效地对火焰进行阻燃甚至有可能由于自身的燃烧,加大事故的危害性。

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部门对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的生产商提出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要求。而对于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的销售者来说,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

以下是十批次不合格便携式移动电源产品名单。

 

 

编辑:许可馨

保存|打印

上一篇深圳市人社局开展窗口作风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下一篇调查显示:深圳人粗粮摄入不足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