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共享汽车并且超载 小伙子你摊上大事了!

发布时间:2017-06-08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经济已经慢慢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7日,侦查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嫌疑人白某浪立案侦查,并做出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拘至宝安区看守所。

深圳新闻网讯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号发文《醉酒驾驶共享汽车并且超载,小伙子你摊上大事了!》,全文如下: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经济已经慢慢融入我们的生活当中。而昨天(6月6日),深圳交警查获首例使用共享汽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涉嫌危险驾驶案件。

共享汽车怎么和危险驾驶沾边了?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2017年6月6日23时55分许,深圳交警龙华大队民警在龙华区民治街道梅坂大道银湖谷路段,设卡查车时现场抓获粤B0M63J小车驾驶员白某浪,吹气106,移交至侦查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侦查大队接受此案后,经检验鉴定机构验血白某浪血液乙醇含量为102.67(即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乙醇102.67毫克),达到危险驾驶立案标准。

编辑:许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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