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1来源:南方日报作者:凤飞伟
日前,大鹏新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贯彻中央、省及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见,落实《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机制
构建“1+7”指挥体系
区级河长每月巡查
不少于1次
为顺利推进治水工作,大鹏新区还构建了“1+7”指挥体系。
据了解,“1”即成立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总指挥部,“7”是以区级河长为单位建立7个分指挥部。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第一副总指挥长和5名副总指挥长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15个相关部门和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7个分指挥部指挥长由总指挥部7名总指挥长、第一副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兼任,并同时兼任河长职务。其中王京东作为新区总河长,同时担任新区最大河流葵涌河区级河长;李勇作为副总河长,同时担任征拆面积最大的河流王母河区级河长,其他5名新区领导同时兼任5条主要河流的河长。其中南澳河河长同时负责西边洋河、溪涌河等共10条河的河长制有关工作;三溪河河长同时负责径心河、新大河等共19条河河长制有关工作;东涌河河长同时负责淡水涌、西涌河等共7条河河长制有关工作;杨梅坑河河长同时负责大碓涌、桔钓沙涌等共14条河河长制有关工作;鹏城河河长同时负责正陇河、迭福河等共12条河河长制有关工作。
在此基础上,新区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按照全区统筹、领导挂帅、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同时任命三名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道级河长,建立起新区、办事处两级河长体系。
在工作机制方面,大鹏新区建立了河长工作会议制度,总河长和各分指挥部指挥长每年至少召开3次会议;建立河长定期巡查制度,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查,区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办事处级河长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日常督查督办机制。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建立新区督查室与新区河长办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建立信息共享互动机制,建设新区河道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市“智慧河道”管理系统对接。
保障措施方面,大鹏新区建立健全河长制分级考核问责机制,将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社会监督,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河长名单,在主要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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