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2来源: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 ,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29号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科室,联系电话:84202065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1. 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2017年7月31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84202065

附件:

1.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7月31日

 

编辑:古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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