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公众场所设立母婴室

发布时间:2017-09-18来源:大鹏新区作者:

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建议予以积极推进......

金点子:建议在公众场所设立母婴室

【描述】

随着二胎政策的启动,将来有二孩的家庭会越来越多,新一波婴儿潮被掀起。在此背景下,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是充分体现全社会育龄妇女和婴幼儿的关注与关爱的重要方式,建议予以积极推进。

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体现的不仅是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是事关人人、惠及你我的大事,更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012年,国务院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0条中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目前新区机关办公大楼内没有设置母婴室,女员工要背奶的话,只能到卫生间进行,甚至不得不躲到桌子底下去挤奶。

建议新区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考虑各类现有公共场所的实际(如医院、餐厅、车站、公园、商场等),增建足够数量的、设施配置标准的母婴室,增设明显的指引标识,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母婴室。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引导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各类企业、单位等关爱育龄妇女,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文关怀氛围,塑造文明社会形象。

编辑:欧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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