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标识要更规划

发布时间:2017-09-20来源:大鹏新区作者:

通过以帮助群众办理具体的、现实的小事来增加警民关系的“和谐点”......

金点子:城市公共标识要更规划

(一)背景介绍

为提高办事效率并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以帮助群众办理具体的、现实的小事来增加警民关系的“和谐点”,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加快推进幸福和谐大鹏新区建设。

(二)具体举措

一、加强对城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生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并尽快实施。

二、改善城市公共标志设置,街道、广场、公园、景点、医院、学校、银行、邮政等应使用规范的中英文标志,如街道名称、交通道路的指示牌、景点导示牌以及车站、商业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指示牌,要采用或改用标准字体、特定色彩的中英文。公共活动场所,如停车场、公厕、电话亭等,尽量使用国际通用的图像标识等。

三、街区导向标识图系城市公共标志之一,在城市公共标识系统中起着重要的交通、公共信息导向作用,它可以引导市民和游客较迅速、准确地到达目的地,功能性非常强。要以普通看板形式为主,电子多媒体形式为辅。可借鉴日本东京等国外大都市城市街区导向标识图所提供的信息量,街区导向标识图应包括必要的公共环境标志、服务标志及警示标志。在主要商业繁华地段、旅游地段、商务或政务设施集中地段、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位置实现街区导向标识图的设置。

四、设置的公共信息标志,必须规范、准确、醒目,设计及制作要简洁、清晰和准确,便于理解和辨认,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凡不符合规定的公共信息标志,应当按要求进行改正。

五、公共标识的文字、图形、颜色应统一、规范、标准化。导向牌应设在街道的显眼处,按城市的布局规划、定量地设置,对光线较暗的或无光的环境应采用发光材料制作,成为荧光导向牌。

 

编辑:古亮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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