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来源: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作者:

一、 项目编号

DPXQCDC2017005

二、项目名称:

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俢缮项目。

三、工程类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四、工程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29号。

五、招标方式

非公开招标。

六、定标方式

抽签定标。

七、招标人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八、经办人、办公电话

苏志坚 0755-84202065。

九、本次招标内容

装修装饰工程。

十、资金来源

政府部门预算100%。

十一、招标控制价

肆拾伍万捌仟肆佰陆拾玖元壹角叁分(458469.13元)。

十二、本次招标下浮率

5% 。

十三、中标价

肆拾叁万伍仟伍佰肆拾伍元陆角柒分(435545.67元 )。

十四、工期

30天(工期延误相关处罚措施,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10月11日9时30分至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

十六、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入围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库相应组别:施工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组,自行前往开标地址。

十七、抽签定标时间

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

十八、抽签定标地址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29号。

十九、需携带资料

资质证书、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参与抽签人员为已备案联系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即可。

二十、如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遵守《深圳市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深鹏城建〔2017〕1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小型工程相关规定。

二十二、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人抽签定标时,预选承包商名录相应组别的投标人必须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按《管理办法》执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

 

附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修缮项目设计图 

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俢缮项目预算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编辑:欧淑清

保存|打印

上一篇大鹏新区公卫中心内部环境宣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下一篇大鹏新区勇夺全国寄生虫病防治技术竞赛三等奖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