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13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欧淑清

10月13日上午,大鹏新区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暨9月安全生产形势月度分析会。

大鹏新区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暨9月安全生产形势月度分析会

深圳新闻网10月13日讯(记者 欧淑清)10月13日上午,大鹏新区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暨9月安全生产形势月度分析会,总结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新区领导李勇、吴华根出席会议。

会上,吴华根传达了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新区安委办负责人报了大鹏新区2017年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和所面临的形势,对四季度重点工作提出建议。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落实“特别防护期”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实现了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1-9月,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44起,死亡11人,受伤23人。安全形式总体好转,事故起数上升幅度有所减缓。

四季度是“特别防护期”和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关键时期,也是各企业、建筑工地的赶工期,是道路交通运输繁忙期,加上气候干燥等因素,各类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新区将持续深化“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十二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级各单位紧盯问题和隐患,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组织开展新一轮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等问题,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级各单位将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追究,对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该行政处罚的要坚决从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要坚决取缔关闭,决不手软;对有隐患不治理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从对违法单位经济处罚为主,转向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依法追责。

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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