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开展“文明秩序”统一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7-12-01来源:深圳侨报作者:蔡晓君

11月27日至28日,大鹏新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以此进一步加强交通文明秩序管理。

交警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大鹏交警大队供图

深圳侨报讯 (记者 蔡晓君 通讯员 林关茂) 11月27日至28日,大鹏新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以此进一步加强交通文明秩序管理,减少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发生。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1宗,其中,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87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10人。

据大鹏交警大队统计,今年以来,辖区共接涉及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事故警情463宗,共受理登记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46宗,共造成5人死亡,100余人受伤,给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和影响。

“自8月严查无牌无证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以来,大部分市民已经能做到遵章守法,但仍有部分市民无视法律法规,依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上路。”大鹏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中,大鹏交警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在新区重要路口、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巡查整治,重点整治无号牌、非法营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为。同时对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以及泥头车、搅拌车、危险品车辆、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1宗,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87辆,办理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0人,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84宗。

据悉,新区成立以来,一直对交通文明紧抓不懈。今年10月,在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评比中,新区总分84.71分,全市排名第四,其中,交通文明进步指数全市第一。下一步,大鹏交警大队将继续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安全宣传和劝导力度,充分发动辖区居民抵制无牌无证摩托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等危险交通工具出行,力争在辖区掀起更大规模的交通安全出行氛围。

温馨提示

❶不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❷电动(机动)三轮车在全市禁行。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2000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❸要提高遵规守法意识,拒绝逆行、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行为,同时要提前做好安全措施,头戴安全帽。

 

编辑:欧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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