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公安分局荣获2017年度“公安社会评价”全市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8-01-22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古亮宇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在全市2017年“公安社会评价”中,获总分全市第一名

大鹏公安分局

深圳新闻网1月22日讯(记者 古亮宇 通讯员 廖欣 报道)日前,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获悉,该分局在全市2017年“公安社会评价”中,获总分全市第一名。

据了解,该分局2016年荣获广东省公安系统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调查成绩第一名;2017年上半年,荣获“社会评价工作”全市第一名;2017年,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成为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17年9月9日,13名驴友排牙山登山迷路被困,大鹏警方成功救助

据悉,2017年,大鹏新区刑事治安总警情下降23.36%,“两抢”、“两盗”、“涉毒”警情下降超50%,全年破案数同比上升1.7%;开展消防检查同比上升47.44%,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比上升47.24%,同时,分局还开展了67批山地救援,救助游客371人。在打击破案,消防监管、维稳安保、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大鹏警队始终以“真心、用心、不忘初心”的务实态度,将警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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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日,大鹏警方在七娘山成功救助13名被困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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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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